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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检测机构检测能力

作者: 发布于:2014-07-19 14:18:02 点击量:

提高检测机构检测能力

中国管桩设计讲述能力不足的市(地)县(市)要尽快完善检测能力。各检测机构应满足《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及资质标准》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复验项目要求。
 
1、凡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检测项目中没有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及检测参数不全的单位,应在资质到期前申请增加检测参数,否则不予资质延期。新申请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应具备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参数。
 
2、凡取得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的,中国管桩设计为了保证桩基检测抽样具有代表性,静载反力梁法逐步向堆载法转变,2012年底前应具备钻芯法及堆载法6000kN检测能力,否则不予资质延期。新申请地基基础检测资质的应具备钻芯法及堆载法6000kN检测能力及符合《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内容及资质标准》的要求。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等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引导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联合或其它社会中介机构组建地基基础检测堆载公司,与有资质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签定合作协议。

3、因工程量较小、检测设备投入较大或缺少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开展的检测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允许并推动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入所辖市(县)开展检测业务。

中国管桩设计控制检测机构数量,完善现有检测机构检测能力:

1.控制检测机构数量
 
哈尔滨、大庆市检测机构偏多,中国管桩设计为维护检测市场健康发展,今后两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加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县(市)级已有检测机构的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检测机构。
 
2.完善现有检测机构检测能力